编辑: hyszqmzc | 2019-05-17 |
15、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第12至15项材料在办理拨款时提供,提交拨款材料时还需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 政策兑现 窗口.
六、受理地址、联系方式
1、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区 政策兑现 窗口联系
电话:82114062,
2、咨询、审查服务机构――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胡天驰,联系
电话:83491558,83491559,
3、区科技局:徐曼,联系
电话:82111941,
4、区科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黄工,联系
电话:82181008-1041.
5、QQ群号:433906366(申报此次上级科技项目后补助配套的企业请加入QQ交流群,方便及时沟通交流). 附件1: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黄金十条)办事指南 附件2: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政策兑现网上申请流程图 附件3:关于申请拨付配套资金的函及收据模板、要求 附件1: 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黄金十条)办事指南 (2018年2月6日更新)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28号).
二、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高科技企业或机构.若被扶持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金.
2、2016年3月14日后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首笔补助资金到达企业账户且已通过上级验收的项目.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 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对国家级科技项目,给予100%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
对省级科技项目,给予70%的资金配套,最高300万元;
对市级科技项目,给予50%的资金配套,最高100万元. 单个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过部分不予配套. 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申请材料 以下第1至11项材料一式1份,胶装,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其中第3至11项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以下第12至15项材料在办理拨款时提供:
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
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
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配套申请审批表(后补助类)》(该申请表在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之后即可下载打印,不需要审核通过)签名,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