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5-26 |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包装与标志 谈判单位编制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分别装入封套中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 15.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外包装封袋骑缝处加盖谈判单位印章密封. 16.谈判截止期 响应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送达规定的地址. 17.迟到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给谈判单位. 18.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谈判单位可以在本须知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8.2在谈判截止期后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3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与谈判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谈判单位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五)确定成交单位 19. 谈判 19.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谈判单位参加. 19.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谈判单位. 20.谈判程序: 20.1谈判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2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谈判单位代表(送达标书的前三名)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人员到场情况由采购人代表当场核验.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响应文件,公布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 21. 评审一般规定 2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成员人数为3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谈判小组须按本谈判文件所述谈判办法、评标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21.3 响应文件中应由谈判小组共同研究确认的事项,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谈判小组全体人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持有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的评委也要签字并在竞争性谈判报告中说明个人意见.不在书面决议上签名确认的视为同意. 21.4 谈判之后至宣布授予合同之前,谈判评审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不应向任何人员泄露.并不对未成交单位就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单位也不得向评委成员或其他人员索问评审过程情况和资料. 21.5 在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谈判单位对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1.6 经谈判小组确认的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响应文件. 22.初步评审 22.1评审时,谈判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2.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谈判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详细评审 23.1评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办法独立的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4.在评标过程中,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4.1未按规定加盖谈判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 授权委托书 原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