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5-26 |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书面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三)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该鱼塘,鱼塘上的产品及地上附着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包、转租、转借承包鱼塘的;
2、损坏承包鱼塘,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承包鱼塘用途的;
(四)合同期内,如因国家、集体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 在承包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纠纷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