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5-26 |
一、流转(出租)标的、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宝月隔i村"坑边塘、周头元根"(土名)约32亩农用地以出租方式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出租给乙方用于农业耕种,禁止禽畜(鸡、鹅、鸭、鸽、猪、牛、羊等)养殖.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租金权利;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农用地的水电报装有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农用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农用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不得给该农用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 如乙方需分租或转租农用地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备案后方可转租,原签的合同条款保持不变.
三、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转帐方式支付租金: 1.第1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每3年递增10%.具体租金计算如下: 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共3年;
每年的租金为: 元,五年租金合计: 元. 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共3年;
每年的租金为: 元,五年租金合计: 元. 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共3年;
每年的租金为: 元,五年租金合计: 元. 2028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共1年;
每年的租金为: 元,五年租金合计: 元. 租期甲方收取乙方的总租金合计: 元.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合同期满时,双方无任何纠纷情况下作退还处理. 3.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租金,以后每年4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甲方开具财政部门认可的"三水区农村统一收据"收取乙方的租金.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农用地租金,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的1%滞纳金.逾期7天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用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该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2.乙方擅自改变该农用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农用地给该农用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用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农用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农用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租金的1%滞纳金.逾期7天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履行保证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履行保证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