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5-26 |
14 天前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3 分包 在通用条款4.3.2后,增加以下内容: 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他应对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对于提供劳务的自然人或由企业法人提供的劳务合作,虽不要求承包人取得上述批准,但承包人应将劳务协议(含支付条款)报工程师备案,工程师对此有权进行核查.劳务合作应防止由包工头包揽,劳务人员应加入到承包人施工班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证上岗. 不允许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一经查出,按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工程项目经理 姓名:注册证号: 4.5.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预算单价中. 7.2 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预算单价中.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 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为 开工前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 叁日 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其内容包括: 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程量、形象进度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 10.1 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每一个月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复.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11. 开工和竣工 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 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奖金的额度为:无.13 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删去通用条款原13.1.1原文,以下文取代: 13.1.1本工程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工程质量合格等级.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 开工前七日 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