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5-27
鲤政〔2018〕155号 鲤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方案 县招生委员会: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鲤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关于2018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鲤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各学校依法优先确保本招生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

2、不超计划、不超规模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一年级招生办法 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100%按时、就近、免试进入小学就读;

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1、鲤南中心小学按照《2018年秋季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

2、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原平原小学)按照《2018年秋季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

3、兰溪第一小学按照《2018年秋季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

4、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计划招生6班300人,招收以公安机关2013年1月1日前户籍登记的玉田、玉塔、温泉村籍适龄儿童及永鸿文化城购房户适龄子女.

5、第三中心小学(原西埔小学)计划招生4班180人,招收西埔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招收 天博华府 、 名门八十八号 、 温泉花园 楼盘购房户(需持有楼盘房产证或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

西埔辖区内个体经营户(需持有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和经营门店门牌号原件复印件);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包含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且交纳社保费证明)这三类对象,若上述三种对象的适龄儿童超过剩余学位,则由电脑摇号产生,之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报镇政府备案,由镇政府与村、学校协调,统筹安排.

6、霞苑、象运、象林、东山、下楼、涵井、第二中心小学(原大坂小学)、圣泉等小学招收本村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可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就学.

7、友谊学校计划招生1班45人,由镇政府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七年级招生办法

1、仙游一中永鸿校区计划招生9班450人,招收以公安机关2013年1月1日前户籍登记的玉田、玉塔、温泉村籍适龄儿童及永鸿文化城购房户适龄子女.

2、友谊学校计划招生3班150人,第三华侨中学计划招生5班250人,东屏中学计划招生3班150人.

2、象运、象林、大坂、平原村籍和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由第三华侨中学招收.在未超过计划招生情况下,在第三华侨中学附近农民工子女经批准就近安排在该校就读.

3、东山小学、第三中心小学(原西埔小学)、圣泉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东屏中学招生.

4、鲤南中心小学毕业生可由第三华侨中学、东屏中学、友谊学校分别招收.三所学校采取报名方式招生,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采取随机摇号安排.

5、根据玉塔村、玉田村、温泉村与永鸿文化城签定的协议,玉塔、玉田、温泉村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永鸿楼盘的小学毕业生作为普及区由仙游一中永鸿校区招收.在未超过计划招生情况下,建议县招委会将工业园区内员工子女、附近农民工子女小升初学生安排仙游一中永鸿校区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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