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5-27 |
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4)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
(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
(6)其它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就学对象可按规定时间(7月18日-7月20日)到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报名入学.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子女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纳税大户相关证明材料,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户籍证明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
(6)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相关文件及相关证明.
(三)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1)第一种情况: 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在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有住房的且持有普及区楼盘房产证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 (2)第二种情况: 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在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房产有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但未办理房产证. (3)第三种情况: 1)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购买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房产有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但未办理房产证. 2)户籍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内,但属于 寄户 、 挂户 的,能够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的适龄就学对象. 3)父母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内工作或经营且暂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连续一年及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②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且交纳社保费证明). ③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和经营门店的门牌号原件复印件,目前仍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内经营或工作的.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8日-7月20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镇教管办裁决;
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以上三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鲤南镇辖区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派位工作由鲤南中心小学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参加,在县教育局和鲤南镇教管办、鲤南镇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派位地点在鲤南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