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5-31 |
八、申请保证金 创投企业应在征集截止时间前,向征集单位交纳申请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申请,已提交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九、征集评审办法 征集单位根据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依据既定的评审标准和规则,对创投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结束后,我们将通知通过初审的创投企业进入现场评审和答辩阶段. 所有参与此次征集并通过初审的创投企业应准时到场参加.届时不到场参加的,视为放弃申请.
十、其他 本征集公告和征集文件后续如有更正说明,将在青岛高新区网站(http://www.qht.gov.cn/)和高创公司网站(www.qdhvc.com)上进行公布,请予以关注. 如需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或质疑,请于2013年8月29日下午16:30时前以信函、传真或电话的形式与征集单位或组织单位联系,征集单位或组织单位应在征集截止日前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征集单位信息:
1、名称:青岛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308室
3、邮编:266109
4、联系人:张豹 刘朋
5、联系
电话:0532-
58882882、0532-58880888
6、传真:0532-58882887
7、申请保证金银行帐号:7371910182600001908
8、开户名称:青岛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青岛高新区支行 组织单位信息:
1、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闽江路172号906室(软件大厦)
3 邮编:266071
4、联系人:谢厚群 赵芸娜
5、联系
电话:0532-
85970139、0532-80973929
6、传真:0532-85970139
7、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南京路支行
9、账号:3803021409210000803 征集单位:青岛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