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6-01 |
四、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用水:项目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排水: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共计180m3/a. 排水去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往化粪池,定期掏粪外运处理.项目为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场区内雨水直排进入澧水.
2、供电 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所统一供电.
五、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最大职工人数为30人,项目生产采用10小时工作制,年工作天数约150天(集中在7-11月).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七、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2018年4月28日);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
(10)《常德市蓝天保卫战(2017-2019)实施方案》.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1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6.1;
(13)《常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
(14)《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
2、环评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5);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
(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06).
3、其他 (1)建设方与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书》. (2)建设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石门县鑫海塑业胶筐厂已运营多年,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1、现有工程主要的污染情况 ①废气:主要为项目在烘干和注塑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未处理直接排放. ②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排至建设单位已建的化粪池中,定期掏粪清运处理. ③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范围在70dB(A)-90dB(A). ④固废: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残次品以及原料的废弃的部分,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生活垃圾集中定期清运,残次品以及原料的废弃的部分回用于生产,设备产生的的废液压油未处置.
2、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①大气:注塑车间未安装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
②水污染:厂区未实现雨污分流;
③固废:厂区固废收集、贮存设施不完善,未设置危废暂存间;
④设备检修期间存在废液压油跑、冒、滴、漏现象. 现有工程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情况 表1-6 现有工程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物 现有工程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未进行收集处理 要求密闭窗户,是车间形成密闭状态,加强生产车间的抽排风系统,在车间注塑机设大功率抽风系统收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空排放 废水 / 未实现雨污分流 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固废 生产固废 收集、贮存设施不完善 设置危废暂存间 废液压油 跑冒滴漏 加强环境管理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