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6-01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5万立方米苯板、100万套保温箱项目 建设单位 北镇市恒远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明志 联系人 李明志 通讯地址 北镇市闾阳镇兴胜村 联系电话
13941651456 传真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北镇市闾阳镇兴胜村 立项审批部门 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锦北发改备[2015]47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333.37m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500m2 总投资 (万元)
3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5.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5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年4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背景 为适应农村及城市建筑对外墙及屋顶保温的需求,倡导国家对节能环保的有关要求,北镇市恒远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决定投资3000万元在北镇市闾阳镇兴胜村建设一个年产5万立方米苯板、100万套保温箱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北镇市恒远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根据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对拟建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该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发[2005]40号中第十三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北镇市闾阳镇兴胜村,项目规划文件见附件,土地批件见附件.本项目东侧为闲置库房;
南侧、西侧为农田;
北侧102国道,隔102国道为兴胜玉米合作社.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为厂界西北侧800m吴台村村民.区域交通便利,环境状况良好,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 5. 产品方案 表1 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