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6-01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石油化工、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研制、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学技术管理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不受单位性质限制,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参评的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 献身、创新、求实、协作 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在业务上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一: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新发现,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2个以上三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年度科技指导计划、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为企业或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5.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效;
7.国家级、省部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定的创新平台(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主要研究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 2)、《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信息表》(附件3);
申报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科技成果 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专利首页、重要论文、科技计划、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相关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目录》.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二)五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要组织辖区企业、院校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积极参加 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 ,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自治区经信委化工处.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到指定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安晓骥;
联系方式:0951-603824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2018 年 修订) 2.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信息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8 年修订)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全国石油和化工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 秀个人,调动全国石油和化工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技在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国石油和化工科技进步,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目的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开展评选表彰优秀科 技工作者活动,旨在进一步营造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 造 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无私奉献、勇攀高峰、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激 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石油和化学工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条 评选范围 凡在石油化工、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研制、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学技术管理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结 合,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不受单位性质限制,均可参加申报. 第三条 评选条件 参评的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