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6-09 |
3、供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4、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出具并携带以下资质证明原件,否者拒绝谈判: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谈判邀请函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谈判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件资质的复印件. 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超过2人)参加谈判,并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否则将拒绝谈判. 交货方式为供货商将货物交付到采购单位,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办公地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1、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项目要求、谈判程序、评定成交标准、付款方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谈判邀请函 ⑵谈判项目要求 ⑶谈判须知 ⑷项目技术要求 ⑸合同(文本) ⑹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⑺反商业贿赂书
2、供应商谈判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使其对本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报价应为项目最终报价,需方只承担报价,不承担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任何有选择性品牌、选择性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者高于市场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4、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 (1)投标人在项目评审中无书面说明、非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 (2)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谈判文件的. (3)供应商恶意串通(标书出现雷同、加盖非本公司公章等)、提供虚假材料、不填写数据或未加盖单位公章造成废标者. (4)成交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未能按规定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
6、谈判文件的规定 (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并胶装成册,在每一份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谈判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递交的谈判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递交谈判文件方负责.
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8、递交谈判文件的密封状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正本、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骑缝公章,注明 于评审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并标明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密封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