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6-12 |
现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贵公司若有意响应,可选择下列标号的采购项目,按要求填写响应文件,加盖印章,于2016年7月1日11时前,密封报达(寄达)我校,过时概不受理.要求:
1、交货期限:2016年7月30日前(或按合同要求).
2、交货地点:扬州大学指定实验室.
3、响应报价应包含: ①仪器设备送达实验室费用及保险费用;
②按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所需费用;
③按规定应支付的税费;
④合同条款中所列的售后服务费用等.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符合国家有关减免税政策的进口仪器设备,则采用90%LC,10%后TT.
5、售后服务:上门服务,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修复期不超过一周,超过一周仍不能修复,予以调换同型号新设备.
6、主机及附件:按原制造厂的标准、型号、规格及全套原装附件标配.具有产品合格证.
7、资质证明:参加我处采购的供应商,须附下列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②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授权书. ③投标人是所报软件系统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软件企业的认定证书、国家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以上证明材料外,另须提供原厂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 ④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 企业资质证明、品牌代理销售证书 ⑥ 企业业绩,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现场要求,做所投软件演示.
8、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日期前与我们联系.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通知具体签约时间.对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9、响应供应商请将所响应的不同编号的响应文件,在送(寄)件内分别封装,并在内封面分别注明各响应文件编号.因字迹不清,标号不明的文书不予受理.
10、工本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购买,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佰元整,无论成交与否恕不退还. ①工本费应提前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由银行汇至:扬州大学, 开户行:工行汶河支行 :账号:1108022009000002048,特别提醒:请贵单位在银行汇款后将汇款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 ②在谈判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工本费的,将视其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1、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得修改或拒签,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等若有质凝,请于截止日期前2日内书面提交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则视同对内容认可.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
电话:0514-87991321???????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行政楼509室 扬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供应科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联系人:张老师 、朱老师 邮编:
225009 联系
电话:0514-87979261 传真:0514―87971860 2016年6月27日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我公司在扬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郑重承诺:
1、不向学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和其它有价证券、礼品等.
2、不为学校有关工作人员报支需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邀请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