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6-19 |
(二)自治区2016年度反馈绩效考评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 《防城港市落实自治区2016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认真分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被扣分的原因,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对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的群众意见建议要及时分类梳理,属于有具体整改事项的,各责任部门必须逐条逐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
属于情况复杂,尚不具备完全整改条件的,要做好整改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整改,限期完成;
属于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吸纳;
对提困难和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帮助;
对不了解情况或误解的,要及时宣传回应;
对怨声怨言的,要及时化解;
对错误的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各责任单位必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多措并举,强化落实.对于不落实、不配合、不支持整改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在2017年度市本级绩效考评中按规定扣分.
(二)制定方案,强化措施,推进落实 1.将整改工作纳入2017年度市本级绩效考评体系.对民意调查征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各责任部门要纳入本单位2017年度绩效考评的指标内容,要按照 五个有 (有可以量化的阶段性目标、有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核验的成果形成)的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和责任,加强整改.各县(市、区)要根据《防城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填报〈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的函》(防绩办函〔2017〕11号)的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上思县135条,东兴市79条,港口区71条,防城区143条),认真对照市本级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 两办 名义印发文件落实整改.各级各部门的整改方案,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并于2017年7月11日前报市绩效办备案,逾期不报的,按有关规定扣分. 2.公开整改情况,积极回应和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对整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总结,整改情况要通过网络(门户网站)、电视、报纸、政务(党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回应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落实自治区2016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3)和公示情况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绩效办,逾期不报的,按有关规定扣分.市绩效办要加强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核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存在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使整改工作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突出整改工作的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采取倒排时间表的方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工作,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需要多部门配合推进的整改事项,牵头单位要牵头抓总,及时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整改任务,研究解决整改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