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6-30 |
(三)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工程周边既有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资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沱江;
施工废水建设单位依照实际情况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间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营运期加强管理,完善"雨污分流"设施.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远离敏感点,靠近敏感点设置简易隔声障,午间、夜间休息时间和中高考期间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在应用于敏感点附近的作业施工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如遇特殊情况需在非规定时段施工,应在作业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意后提前公告附近单位和居民;
同时加强交通管理,敏感路段禁止鸣笛,限制机动车车速.
(五)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本项目道路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土、弃土(渣)场;
废弃土石方既挖既运,不在施工场地内堆存,确保废弃土石方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弃土场;
施工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依托工程附近现有环卫设施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由水南镇、明心寺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六)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人员,不设置施工营地;
不设弃渣场,无涉水施工;
认真落实生态保护设施和措施;
尽量减少新建施工便道占地面积;
尽量减少施工时间,以减小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尽量减少对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七)项目建设应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污染源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环保机构和专(兼)职环保人员.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重新审核.
五、请资中县水南镇人民政府、明心寺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资中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31日 抄送:资中县水南镇人民政府;
资中县明心寺镇人民政府;
资中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资中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