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6-30 |
4 规划选址4.1 车辆基地规划 4.1.1 车辆基地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并应处理好与周边建筑、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及施工时交通组织之间的关系. 4.1.2 车辆基地的规划布局应根据线网特征、线路特点做到满足功能需求,应遵循资源共享、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并应方便运营、减少列车空驶距离. 4.1.3 车辆基地的功能、布局和各项设施的配置,应根据本工程的运营需要、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车辆基地的规划布局和既有车辆基地的功能及分布情况,以及各条线路的客流特征、运营需求,明确各车辆基地在全线网中的地位和分工,实现线网车辆基地的资源共享. 4.1.4 车辆基地的规模应根据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功能和作业要求确定,并宜满足远景发展的基本需求.地铁、轻轨交通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_2008的规定.单轨交通、中低速磁浮交通用地指标宜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_2008中直线电机车辆占地面积指标进行控制. 4.2 车辆基地选址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