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1 |
各种证明文件、证书等有效性如:评价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等);
⑶材料核查结果分为两种:合格,不合格;
⑷材料核查结束,形成核查结论意见后,核查组应及时将核查结论书面通知申请机构;
⑸材料核查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现场核查
1、核查组应于现场核查5日之前向申请机构发送《现场核查通知书》,申请机构应予以书面确认.
2、现场核查一般由3人完成,邀请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现场督察.
3、现场核查时间一般为1―2天.
4、现场核查方式:可采用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抽查报告、考核等方式.
5、现场核查流程: 首次会议;
申请机构人员核查;
资料核查;
形成现场核查记录;
末次会议.
6、首次会议 核查组组长主持召开由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首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①介绍省局核查督察员,现场核查组成员及分工,申请机构负责人介绍本机构到会人员;
②说明现场核查的目的、步骤和方法;
③声明核查员在核查时,应遵守的纪律;
④听取申请机构负责人介绍情况(机构的基本概况及已开展工作情况介绍);
⑤确认核查组工作所需的资源、设备等条件 ⑥宣布现场核查安排.
7、核查申请机构人员 申请机构下列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①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各部负责人(如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核查,应由其本人书面授权代表参加现场核查). ②安全评价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安全评价资格人员.
8、资料核查 申请机构应向现场核查组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执照正本;
办公场地证明文件原件;
申请机构的有关资质证书、有关申请文件原件;
注册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学历、职称等证书原件;
与注册安全评价人员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与技术专家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
机构设置文件及各类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
各类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技术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记录等;
⑾法定代表人通过规定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的证明材料;
⑿核查组现场核查确定提供的与核查有关的证明材料.
9、现场核查综合评定 按照现场核查评审规范或要求进行综合评定时,申请机构的人员应回避. 综合评定: 确认不合格事项;
整理现场核查记录,填写《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现场核查表》、《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现场核查记录》,确定现场核查结果;
如不存在否决项不合格,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10、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前,核查组与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沟通,申请单位可提出不同意见或做出适当的解释、说明,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必要时可进一步核实.现场核查组组长主持召开应有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通报现场核查情况.并宣布现场核查结果.
四、现场核查否决项 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做否决项不合格处理: 注册资金未达到100万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