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1 |
三、实施路径 1.收集储存环节 农作物秸秆由各乡镇参照《关于玉米秸秆收集利用方式的定义解释和作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收集计划,联系农机合作社(大户)适时开展工作,将辖区内秸秆应收尽收,并根据作业标准将秸秆捡拾打捆后堆放于地头或粉碎喷料运到指定地点. 畜禽粪便由畜禽养殖场开展粪污治理工作,将畜禽粪便干湿分离之后,堆放于堆粪场等待下一步处理. 园林废弃物由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收集,建立集中暂存收储场所进行存放. 2.运输环节 农作物秸秆运输工作由有机肥厂负责,根据运输任务分工将各乡镇收集的秸秆全部运输回收. 畜禽粪便由有机肥厂根据生产需要,对接规模养殖场户,采购运输原材料,自行负担运输费用. 园林废弃物由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定期运往有机肥厂作进一步处理. 3.处理利用环节 三种农业废弃物均作为配比原料添加到有机肥的制作工艺中,制成的有机肥通过政府补贴、农户购买的形式发放,发放对象为在延庆本地从事蔬菜、果品种植并通过 三品认证 的农户、合作社企业和低收入户,鼓励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实现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四、部门职责 区农委: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公园管理处、果园产生的园林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市政绿化产生的园林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牵头开展秸秆和园林废弃物禁烧工作;
负责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
负责有机肥厂与畜禽养殖场的对接协调工作.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城管执法队开展农作物秸秆和园林废弃物焚烧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焚烧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农作物秸秆和园林废弃物焚烧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焚烧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处置. 区种植中心:负责兑现有机肥采购补贴资金,与有机肥厂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承诺书;
负责开展有机肥的配施还田、质量检测、监督检查;
负责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大跟踪抽查力度,严禁有机肥产品监督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批次入市,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区农机中心:负责制定玉米秸秆收集利用作业标准,指导各乡镇和农机合作社(大户)进行秸秆机械化收集处理作业;
负责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适合延庆区域内的高效秸秆收集处理机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秸秆收集处理工作,落实秸秆收集储存环节的各项任务;
负责落实农作物秸秆和园林废弃物 零焚烧 、收集处理 全覆盖 、机收作业补贴资金 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负责组织协调农机合作社(大户)适时开展机收作业,设置秸秆打捆临时贮存点;
负责作业面积核实和质量验收;
负责将出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责任人列入负面清单,扣除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机收补贴资金.
五、资金使用 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2018―2019年度资金预算总计3271万元,由农业领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保障.资金量的27%用于保障秸秆收储体系的建立和运营,其中771万元用于开展13.94万亩玉米秸秆和1.48万亩蔬菜类秸秆的收集工作,每亩补贴50元,10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量的73%用于解决有机肥产品终端利用途径问题,开展5万吨有机肥产品补贴工作,合计2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