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1

(二)作业标准 1.作业后地块内不应有整株存在. 2.作业后根茬不高于15厘米,地表残留秸秆长度不超过15厘米,能直接进行土地旋耕或铧式犁翻耕,不影响来年春季播种作业.

二、玉米机收后的秸秆还田和人工收获后的秸秆粉碎还田定义及标准

(一)作业方式 1.玉米机收―玉米成熟后,根据其种植方式、农艺要求,用玉米收获机一次性进地完成对玉米的茎秆切割、摘穗、剥皮,同时将茎杆粉碎喷洒在地表,并进一步将粉碎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 2.人工收获―人工将果穗摘取后,茎杆直立或割倒后平铺于地块内,秸秆需进一步进行机械粉碎和还田作业.

(二)作业标准 1.机收后的秸秆还田作业,地块内不应有直立秸秆,根茬不高于15厘米,如有长秸秆需要进一步粉碎,需要进行深翻、旋耕和镇压. 2.人工收获后的秸秆粉碎还田作业,机械粉碎后的秸秆长度不大于15厘米,粉碎后的秸秆要均匀地平铺地表,然后进行深翻、旋耕和镇压. 3.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只限于秸秆的进一步粉碎处理,后续的深翻、旋耕和镇压根据实际情况,作业费用由农民自己负担;

农机户与农户达成整个还田作业协议,并完成全部作业环节后,秸秆还田作业补贴予以发放.

三、秸秆捡拾粉碎回收和打捆作业定义及标准

(一)作业方式 秸秆粉碎回收―利用秸秆回收机械将玉米机收后的秸秆或人工收获后的秸秆进行捡拾、粉碎、喷料到拖斗运出. 秸秆打捆回收―利用打捆机械,将人工收获后地块内直立或平铺的秸秆进行捡拾、粉碎、压捆,然后运出.

(二)作业标准 1.秸秆机械捡拾粉碎收集.作业后的残留秸秆量不大于5%,残留秸秆长度不大于15厘米,地表根茬不高于15厘米,作业后的效果不影响后续的耕整地和播种,以散料的形式运走进行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 2.秸秆捡拾粉碎打捆.作业后的残留秸秆量不大于5%,残留秸秆长度不大于15厘米,地表根茬不高于15厘米,不影响后续耕整地和播种. 以上三种秸秆机械化收集处理方式由各乡镇自主选择.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 检察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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