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1 |
1、 总则1.1 谈判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采购人 和 需方 是指瓜州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 3) 招标人 是指甘肃省瓜州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4) 谈判供应商 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5) 供方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 谈判文件 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 谈判响应性文件 是指投标人根据本谈判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 采购文件 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性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9) 货物 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 安装 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 服务 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2) 自主创新产品 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13) 环境标志产品 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14) 节能产品 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15)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 谈判须知 2.1 谈判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谈判申请,并得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谈判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谈判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谈判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谈判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性文件无效. 2.1.2 谈判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谈判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谈判供应商准备参加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谈判供应商. 2.1.3 谈判具体要求及说明 1)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应按照采购方谈判文件要求有分包的按分包参与谈判,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参与谈判,否则视为对谈判不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