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1 |
本意向受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
2、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认可并将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暂行)》的标准,在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成交额的
3 %足额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向贵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6、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贵中心可不返还我方已缴纳的受让保证金: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资产占有方完成资产交接及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公告中其他须承诺的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已拆除,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接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8、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我方原因发生违约行为时,贵中心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原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我方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人)签字、手印: 意向受让方姓名 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 金马甲会员账号 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地址 拟受让资产名称 是否联合受让 ( 是(否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否预留保证金 退还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分理处 账户名: 账号: 授权委托 受托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范围 及期限 递送与受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转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签署与受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代为办理网络竞价的相关事宜等 本人承诺付行为均为本人意愿,如有任何法律风险均自行承担. 委托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意向受让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填报说明:
1、表中各栏、各指标内容,务请如实、准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