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1 |
(二)磋商文件
6、磋商事项说明 6.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澄清与答疑 7.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乡条款)的响应供应商,应于2019年04月12日12时前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提交疑问栏目 上记名提交,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7.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