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1 |
严禁交叉作业. 9.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10.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粉尘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1.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2.应急预案: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进行报备和组织演练,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8月10日至8月30日). 各地要对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9月1日至11月30日). 1.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地区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有关企业要将粉尘防爆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2.各地区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三)督查检查和全面总结(12月1日至12月31日). 省政府安委办对各市、省直管县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督查、暗访、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针对专项治理涉及面广、企业数量多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县(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强化隐患整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577-2007)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及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保护标准规范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按标排查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改善作业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把防粉尘爆炸专项治理作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六打六治"的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隐患久整不治,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整则整,该停则停,该关则关,不姑息,不迁就.同时针对伴有粉尘产生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众多的特点,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