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01 |
(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建行江川支行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星云路5号 户名:江川县财政局国库股 账号:53001657136050669072
电话:0877-8017369 (银行柜台缴纳、汇款、转账或者网上银行支付,请在备注栏注明"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地址:江川区大街街道办事处宁海路34号政府办公室204室)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玉溪市江川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