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1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在现有厂区(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荣盛路)实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酸洗、磷化、喷砂及退火处理等工序及相关设备,新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投产后形成每年磷化退火加工3000万件零部件的能力.项目供电、供水由园区市政工程提供,供暖、制冷采用分体空调.项目环保投资约111万元人民币,预计2015年10月竣工.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规划要求.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6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在天津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在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确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不得污染环境和噪声扰民. 2.项目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退火炉的燃气烟气直接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酸洗废气收集后经酸雾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要严格生产管理,控制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3.项目产生的磷化工序水洗废水、废磷化槽液、酸洗工序水洗废水、脱脂废水、皂化废水、磷化及酸洗车间地面冲洗水、酸雾喷淋塔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冷却循环水外排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厂总排口达标排放,最终进入双林污水处理厂处理. 4.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对各类机械加工设备、风机及退火炉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槽底污泥、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含油棉纱、废乳化液、废盐酸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管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铁屑、废铁砂、下脚料、注塑废料等一般工业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或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6.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 7.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避免重金属等污染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板柱车间、注塑车间须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现状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最高限值为:化学需氧量3.531吨/年、氨氮0.237吨/年,二氧化硫0.139吨/年、氮氧化物0.835吨/年,总锌0.008吨/年、总镍0.004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