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00吨大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怀远县玉利种植专业合作社 编制日期:二O一七年十一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00吨大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怀远县玉利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 彭玉利 联系人 彭玉利 通讯地址 怀远县白莲坡镇叶湖村彭庄649号 联系电话

13665527818 传真 / 邮政编码

233400 建设地点 怀远县白莲坡镇叶湖村彭庄649号 立项审批部门 怀远县发展改革委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1310谷物磨制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1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6.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时间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评价任务由来 怀远县玉利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日期为2017年3月9日,经营场所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叶湖村彭庄649号,年生产加工1000吨大米.根据怀远县环保局下发的怀远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怀远县玉利种植专业合作社停止生产,待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和环保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规文件及怀远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本项目属于 第二项 农副食品加工业―其他类 ,从名录判断,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怀远县玉利种植专业合作社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年加工1000吨大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怀远县玉利种植专业合作社 项目建设地点:怀远县白莲坡镇叶湖村彭庄649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用房,以及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等.其中生产车间2500平方米,仓库用地500平方米,烘干车间500平方米,管理和生活用房500平方米. (2)建设规模 新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于蚌埠市怀远县白莲坡镇叶湖村彭庄649号建设年加工1000吨大米生产项目. 表1 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 名称 单项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体 工程 生产区 大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500m2,主要购置砻谷机、碾米机、色选机、包装机等大米初加工处理相关设备,形成年加工1000吨大米的生产能力. 烘干车间,建筑面积1000 m2,设置4台烘干机和1台热风炉,用于稻谷存储时的烘干 储运工程 厂外运输 依托社会运输力量 公用工程 供水 生产、生活用水使用地下水,能够满足生产及生活用水需求 供电 引自白莲坡镇变电所,厂区设置配电室,年耗电量10万kwh 排水 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项目道路雨水沟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 环保工程 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 废气 大米加工:1套旋风除尘+1套水膜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旋风除尘效率为60%,水膜除尘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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