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1 |
5年均浓度≤6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01天的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附件:成都市郫都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附件 成都市郫都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7年度重点任务 (
640 工程:六大行动,40条措施) 序号 重点任务 2017年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 领导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1 全面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针对中央、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及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按时间节点 王忠诚 吴彬全钢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环保局 各镇(街道) 工业港管委会 区相关部门 完成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4月底前 完成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4月底前 完成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按时间节点
2 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察问责 完善 月通报、季调度 制度,区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全区空气质量排名.区政府按季度通报空气质量形势,调度相关工作;
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长期实施 全钢区环保局 贯彻落实《成都市郫都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将年度大气污染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目标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
各镇(街道)出现环保重大污染事件或空气质量考核后一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长期实施 吴彬区督查室 严格执行《成都市郫都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长期实施 廖德斌 区委组织部
3 进一步落实 街道(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郫都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细化明确防治任务要求,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长期实施 全钢区环保局 各镇(街道)
二、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
(一)压减燃煤行动
4 压减燃煤总量 组织工业企业燃煤使用情况摸底调查,牵头制定2017年工业企业压减燃煤方案. 4月底前 贺恩洪 区经科局 各镇(街道) 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压减燃煤工作,完成2017年压减目标,并进行督查考核. 10月底前 开展经营性、生活燃煤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制定2017年燃煤专项整治方案. 4月底前 贺恩洪 区能源办 区商务局 区文旅体广新局 各镇(街道) 组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作. 10月底前 摸清区域内的煤炭生产和销售点. 5月底前 蒲斌全钢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区环保局 各镇(街道) 区相关部门 10月底前全面取缔禁燃区内燃煤生产、销售点,做到禁运、禁售、禁存、禁燃.全区范围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燃煤. 长期实施 禁燃区 内所有承压压力容器燃煤锅炉淘汰 清零 ,实施煤改气改电(成型生物质锅炉除外),8月1日前不低于完成任务总量的70%.未完成整治任务的,11月1日起一律停止运行. 10月底前 蒲斌全钢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区环保局 各镇(街道) 区相关部门 禁燃区 外10蒸吨及以下的承压压力容器燃煤锅炉淘汰率达60%(成型生物质锅炉除外),8月1日前不低于完成任务总量的70%.未完成整治任务的,11月1日起一律停止运行. 全区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 长期实施 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辖区在用燃煤锅炉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开展非承压压力容器燃煤锅炉(含各类生物质、燃煤燃烧设施)摸底调查,建立台账. 4月底前 贺恩洪 区能源办 各镇(街道) 实施非承压压力容器燃煤锅炉(含各类生物质、燃煤燃烧设施)整治,全部淘汰或改气改电.未完成整治任务的,11月1日起一律停止运行. 10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