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01
东营市财政局文件 东财会〔2017〕5号 东营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7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 (第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中高等院校,中央、省驻东营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会计人员结构,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推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

根据《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东财会〔2017〕2号)的要求,决定开展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的选拔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市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中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

市属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

中央、省驻东营企业(单位).

二、选拔对象 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注册会计师,市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等从事财务会计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三、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10年以上;

或具有会计学讲师以上职称并从事财会教学科研工作10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身体健康.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在会计教学岗位任教)、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程序

1、申报.报名人员由本人按要求填写《2017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其主管部门复核,县区(开发区)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复核,油田申报人员经油田组织部复核. 各上级主管部门按《材料报送清单》(附件3)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后一并报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2017年4月1日至6月10日. 报送地点:东营市财政局会计科903室(府前大街122号) 报名人员应登录东营会计信息网(http://dykjxxw.dongying.gov.cn/)--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2、笔试.笔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行集中考试,时间暂定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闭卷.范围为财经管理综合知识、财务会计实务、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英语等.

3、答辩.笔试结束后,由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答辩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东营市财政局、东营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布,同时通知考生本人.答辩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长为15分钟.主要考察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管理会计等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答辩安排在笔试后的第一或第二个周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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