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1 |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答辩结束后,根据笔试、资料审核、答辩三项成绩合计(笔试占40%、资料审核占20%、答辩占40%),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选拔培养人选,在东营市财政局、东营会计信息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第一期)拟选拔40人,其中企业30人左右.
五、培养方式 我市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以财政部所属的国家会计学院为主要培养基地.培养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周期为2年.
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实施.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考察学习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养基地进行考试.每年两次,一次一周左右.
2、跟踪培养.由国家会计学院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化辅导方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要定期参与专属论坛讨论,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同时,参与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调研工作.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3、平台培养.利用东营会计信息网等信息化载体,建立学员学习、研究、实践、交流的管理会计应用信息平台,引导学员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高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考核管理
1、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养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周期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2、市财政局负责学员的全面考核,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培养效果测评提供基础数据.
3、对于违反考勤规定、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不合格,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不参加相关调研活动的学员,市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4、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结业,并颁发"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毕业证书".
七、培养经费 市财政局承担培养对象的选拔、集中学习、学术交流与研修、学习考察、后续跟踪培养等选拔、培养阶段的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食宿、交通费用. 联系
电话:
8332772、8319567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7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申请表
2、2017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
3、报送材料清单 东营市财政局 2017年4月6日 附件1: 2017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 选拔培养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部门(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类型: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备注: 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单位性质",填写行政、事业、企业、高校或者其他. 5."企业类型",填写大型、中型或小微型企业. 6."学习经历", 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7."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8."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9."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0."已发表论文及著作",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11."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请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12."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请注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13."主要工作业绩",字数应在1500字以内. 14.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专业著作、获奖证书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 15.纸质表格中"照片"一律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提交的电子表格使用同版照片. 16.封面右上角"材料编号"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