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02
共青团温州市委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室 温州市民政局 文件 团温联〔2018〕32号 关于开展温州市乡村公益特派员助力 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团委、农办、民政局,各在温高校团委,市直属各单位团组织,全市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服务党政中心、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搭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乡村志愿服务的平台,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推动 三农 发展中的作用,团市委、市农办、市民政局决定开展温州市乡村公益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对照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总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向全市遴选一批乡村公益特派员,派遣进驻农村一线,引导带领团员青年、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助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贡献力量.

二、选派对象和要求 派驻村(社区)是指全市各县(市、区)行政村或农村社区,优先考虑扶贫帮扶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派驻村(社区)的基本条件是:村级组织运转正常,有志于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有志愿服务的客观需求或开展志愿服务的内在动力,欢迎和支持乡村公益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服从统一部署,愿意为公益特派员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乡村公益特派员从全市机关、企业、学校、民间等各行业各领域志愿服务组织、公益型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和骨干中择优遴选,不限性别、职业、界别.乡村公益特派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温州常住市民(含新居民),年龄18周岁以上,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热爱志愿服务事业;

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结对农村开展志愿服务,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有一定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管理经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充足时间.

三、选派人数和时间 温州市乡村公益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启动,计划通过3年时间覆盖全市100个行政村或农村社区.首批计划遴选30名公益特派员,按照 供需匹配、双向选择、适当调剂 原则结对派驻服务30个行政村(见附件1).公益特派员与派驻村(社区)须结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结对期满后如双方均有意向,可以继续结对派驻.

四、职责任务 乡村公益特派员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县、乡三级团(工)委指导下,从派驻村(社区)实际出发,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紧紧依靠村级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做好 五个一 工作任务(规定任务) 1.制定 一村一方案 .即做好调研谋划,深入田间地头、村居民舍做好派驻村(社区)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村情,准确了解民盼,按照派驻村(社区)的实际需求和资源条件,在充分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制定派驻村(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计划和公益特派员工作思路,强化工作针对性. 2.打造 一村一项目 .即针对派驻村(社区)实际需求,找准工作重点,充分整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各类资源,打造适合派驻村(社区)的品牌公益项目,以项目化方式设计载体、推进工作、评估成效,实现工作特色化. 3.建立 一村一队伍 .即加强队伍建设,指导派驻村(社区)建立村级志愿服务组织和公益型社会组织,引导村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利用业余时间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积分激励机制,激发志愿服务活跃度,并通过与村(社区)团组织活动共办、阵地共用、品牌共建,活跃基层团组织,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提升工作内驱力. 4.设立 一村一阵地 .即设立固定志愿服务阵地,依托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村民中心、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集聚场所建立村级志愿服务站点,统一志愿服务的形象和标识,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打造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做到服务阵地化. 5.做到 一月一活动 .即积极整合村内外资源,聚焦重点服务对象,精心设计服务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志愿服务活动,形成 月月有活动,处处有服务 氛围,坚持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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