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02
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昆人才办〔2013〕1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 为准确掌握我市人才资源数据,扎实推进全市人才工作"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度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3〕33号)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度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我市负责统计市、县两级人才发展主要指标数据.包括:基本情况、人才规模2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详见附件

2、3). 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二、任务分工

(一)市级各部门 1.对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2012年度州市县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统计表》列出的各项指标负责部门,高质量地完成市级各项指标统计工作. 2.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指导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对口部门开展统计工作,并对县区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认真审核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满足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数据一律退回重报,以确保数据质量. 3.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将本部门负责的指标数据报送省级对口部门审核认定.

(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 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部署好本区域内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工作流程

(一)市级指标数据审核报送程序 1.数据自审 统计过程中,市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数据自审,注意与2011年度人才资源统计数据、中长期人才规划数据匹配,确保数据真实性. 2.数据认定 将本部门负责的指标数据报送省级对口部门审核认定,并确保数据通过省级部门的审核认定. 3.数据上报 经省级部门审核认定后,将相关指标数据填写在《2012年度州市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统计表(市级部门表)》(附件2)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二)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指标数据审核报送程序 1.数据自审 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职能部门对所填报的统计指标要自审自查,注意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并与2011年度人才资源统计数据、中长期规划数据相匹配,避免数据冲突. 2.数据认定 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职能部门自审完成后,按照对口原则,将本部门负责的指标数据报送市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 3.数据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将经市级职能部门审核的指标数据汇总后,将《2012年度州市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统计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表)》(附件3)报部领导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为便于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要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处(科)室和联络员,并填写《2012年度人才资源统计工作责任人员登记表》(附件1)于8月16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3.市级各单位、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在统计数据通过审核后,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度州市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统计表(市级部门表)》(附件2)和《2012年度州市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统计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表)》(附件3)原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表格于8月30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联系人:徐文龙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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