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2 |
第二节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 出台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相关政策,探索建立以政府关爱服务为主导、家庭关爱服务为基础、村(社区)关爱服务为重点、社会关爱服务为补充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的家庭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关爱责任,切实为留守老人特别是高龄、失能、失独、重病等特殊困难的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体娱乐、应急救援等服务,努力让农村留守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生活.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管理,确保农村特困人员老有所养.到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推进农村敬老院管理创新,在满足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农村敬老院,可以收取适当费用向农村留守老年人开放,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或者免费照料服务.在满足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农村留守老人需求后,仍可收住老年人的农村敬老院,可以收取适当费用向农村其他老年人开放.推动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工作,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立城市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