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2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一式四份,其中食药局留存一份.);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5、本店所处的地理位置简图(一式一份). 40个工作日(受理15个工作日,基础资料审阅、确认12个工作日,现场考核5个工作日,初审3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2个、取件1个工作日)

4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变更审查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1999年4月26日);

2、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川劳社发[2000]6号). 定点零售药店的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发生变更事项,零售药店于每逢单月的头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零售药店应当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1、本单位要求变更的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原件和复印件;

4、GSP认证证书或发证机关签署的意见;

5、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原件. 5个工作日(受理2个工作日,初审1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取件1个工作日)

5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核准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1号);

2、《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川劳社医[2001]5号);

3、成都市劳动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物价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用药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劳发[2001]18号). 第一步: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决定受理申报前30日,通过市政务中心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第二步: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由市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经药监部门和物价部门鉴章的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 第三步:征求专家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申报资料汇总,邀请我市各医院有经验的临床主任医师和中、西医药专家讨论,并根据《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用药范围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原则进行筛选. 第四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专家筛选的结果发文,并向社会公布.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医院制剂的许可证复印件;

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院制剂注册证》;

3、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

4、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医院制剂明细表和电子文档. 30个工作日(受理5个工作日,基础资料梳理、审阅、确认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2个工作日,专家意见汇总、初审8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2个工作日,取件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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