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2 |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教育局 二0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校 择校、择班、择师、 大班额 实施办案 抄送: 市教育局 崔晓杰副区长 昂昂溪区教育局办公室印发 2019年6月14 日印发 共印12份 昂昂溪区2019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新生入学择校、择班、择师以及 大班额 等突出问题,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 四零承诺 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制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齐教基一发〔2019〕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认真实施招生和 阳光分班 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每一名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充分调动全区每一位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实现 零择校、零择班 目标,推进学校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创建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操作步骤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和 阳光分班 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成立昂昂溪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昂昂溪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萍昂昂溪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影昂昂溪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李书杭 昂昂溪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教育局纪检、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普教科、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招生和 阳光分班 的各项要求,研究招生分班各项工作和实施的全过程;
监督招生和 阳光分班 组织实施全过程;
现场受理监督人员举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区教育局普教科科长董景山,
电话:6323835. 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及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及 阳光分班 .
(二)招生原则及工作流程
1、区教育局将根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实有容纳量及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班额标准,合理地制定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计划,确定实有学位.
2、招生工作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分布状况及学校实有学位,为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分学区,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榆树屯镇、水师营满族镇的小学按照属地化招生的原则,根据普查情况合理安排班级数招收本镇学生,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