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2 |
(三)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应遵循 宜宽不宜严 的原则.专业学科类别、专业名称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填写. 1.综合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专业按学科类别或 不限专业 设置. 2.工勤技能类招聘岗位、定向招聘主体少数民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 、 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 、 原代课人员 岗位或招聘岗位设置无特殊要求的,应设置 不限专业 . 3.医疗卫生类、中小学教师招聘的专业技术类岗位,对专业确实有要求的,应设置至少3个以上相近或相关专业.若需要设置少于3个专业的,必须由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四)性别限制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能有性别歧视.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招聘单位申请、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对以下岗位的部分招聘计划作出性别要求: 1.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安排女性从事的工作岗位,如井下、矿山或其他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可只限于男性报考.(招聘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在招聘计划表备注中注明.) 2.招聘单位现有人员或近3年来新招聘工作人员性别比例失衡(男性或女性超过50%)的,可按男女各占50%的比例作出性别限定.(招聘单位须提供单位编制本和近3年公开招聘批复作为依据.)
(五)年龄设置要求 原则上,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应设置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县乡及以下的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设置到40周岁.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师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设置到45周岁. 2.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设置到45周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资格的可放宽设置到50周岁. 3.面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毕业)的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设置到45周岁. 4.定向招聘 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 、 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 岗位,年龄可放宽设置到45周岁. 5.定向招聘 原代课人员 岗位,年龄设置可适当放宽. 招聘岗位年龄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确定.法律法规规定有其他限制条件的从其规定.
(六)招聘对象范围要求 报考中专、中技、中师或高中学历的岗位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 报考专科学历的岗位或非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报考本科学历岗位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七)服务期限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急需紧缺人才或对学历条件放宽为中专、中技、中师、高中的岗位和定向招聘人员的岗位可设定其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3-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八)鼓励专设残疾人岗位要求 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公务员局、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办〔2013〕11号)精神,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鼓励招聘单位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以享受降低合格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等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事业单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