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2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入学年龄招生 年满6周岁儿童必须依法入学,按国家规定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按规定在8月20日前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提供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严禁学龄前儿童在校跟班就读.
二、做好入学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 1.各小学要加强同公安部门、社区及相关幼儿园之间的联系,通过走访、在社区和幼儿园张贴预报名通知等形式,摸清本学区适龄儿童(包括上学年未入学儿童)及居住在本学区有就读意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人数及相关信息,并按居住地登记成册. 2.对于要求暂缓入学的学生做好暂缓申请工作(学生监护人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学校做好暂缓入学登记表),对学区内未参加预报名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要通过有效方式了解原因、掌握去向.
三、做好入学对象的汇总上报工作 1.各小学在排摸调查后及时做好入学对象汇总工作,初中学校要加强同相关小学联系,及时获取本学区小学毕业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2.各小学要配合初中学校做好招生的宣传、引导工作,并按划定的学区在7月30日前统一将毕业生学籍档案(包括残疾学生)集中移交给初中学校. 3.各中小学必须按学区户籍所在学生名单通知(入学通知发放)到每个人. 4.各学校新生预报名工作在6月10日之前必须全部结束,并把预报名汇总情况和暂缓入学登记表上报教育科,由教育科对相关申请进行审核.
四、做好入学对象预报名引导工作 本县户籍入学对象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进行预报名,非本县户籍的,凡居住在菜园本岛(马关社区除外)的统一到菜园二小进行预报名,其余按居住地在学区学校预报名.在预报名期间,一律不办理转学、入学、缓学等手续.
五、县内外岛乡镇户籍、县外户籍适龄儿童有意向就读城区一小、三小的,按嵊教(2016)46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另行公布) 附件:1.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预报名表 2.嵊泗县义务教育学校免予暂缓入学登记表 嵊泗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 2016年秋季嵊泗县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预报名表 学校: 序号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家长 姓名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现居住地) 就读意向 原因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嵊泗县义务教育学生免予暂缓入学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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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嵊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