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2 |
一、统筹安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坚决执行招生入学管理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政策.坚决严格执行区教体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大武口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石大教体发〔2017〕76 号),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学校实行分批次逐一录取的招生办法,保障辖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二)扎实推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51号)精神,创新义务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探索学区制管理有效模式,缩小校际差距,促进学区内各成员学校在德育建设、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融合发展;
实现学区学校教学管理一体化,积极探索建立完备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区内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共同提高.到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等问题,实现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三)完善保障不同群体入学政策.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和"两纳入"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居住证信息,相关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室,统一申请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核验,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效率.
(四)加强学生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大武口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督促学籍管理员及时为正式录取的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建立、转接学籍档案,实现"人籍一致".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区教体局定期会对各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宣传.考生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事关育人导向和社会稳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市教体局有关要求,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对学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光荣榜、喜报榜、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宣传炒作所谓"中考状元"、前十名、前二十名、进入三中人数等,不得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QQ群、网站等信息媒体制作电子宣传图册,不得恣意营造中考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