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2
乐清市扶工政策 大宣讲政策摘编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一三年四月 目录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

2、乐清市商务局…5)

3、乐清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7)

4、乐清市国家税务局…16)

5、乐清市国土资源局…23)

6、乐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9)

7、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2)

8、乐清市科学技术局…34)

9、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9)

10、乐清市金融办…48)

11、乐清市委组织部…51)

12、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

13、乐清市科学技术协会…53) 扶工政策大宣讲 政策摘编

一、市经信局

1、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进行补助 政策内容: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进口设备的,按照进口设备额的8%给予补助.企业向金融机构借贷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按实际到账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1年. 政策依据:《中共乐清市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乐商创业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乐委发〔2012〕22号). 政策解读: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企业从事设备购置、更新、工艺改造等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需在200万元以上.项目承担企业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根据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实地联合审核,并确定补助项目和补助、贴息金额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联合下达项目补助、贴息资金. 首问处室:市经信局投资科

电话:

62522681、62521890

2、重大工业项目最高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政策内容:实际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具有较大带动作用和投资规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后劲足的技术改造或者新建的工业项目,需经企业申请,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高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效益激励、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乐政函〔2012〕66号). 政策解读:

(一)项目承担企业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确认书批文、各类有效财务凭证复印件及汇总表、财务报表、承诺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申报材料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相关文件为准).

(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根据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实地联合审核,并确定补助项目和补助、贴息金额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联合下达项目补助、贴息资金.

(三)单个项目补助或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已获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部门相关资金补助的,市本级依照上述标准给予补足;

对已获得市本级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四)项目实际投资额必须是项目建设期内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购置、测试安装等费用支出. 首问处室:市经信局投资科

电话:

62522681、62521890

3、对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进行奖励 政策内容:经专家认定,对企业开发的符合《浙江省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界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国内首台(套)重大装备(成套装备)且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属国内首台(套)关键基础件的,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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