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02

(2)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

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3)《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5)硕士学历学位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7)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9)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见附件2)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12)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13)政治审查表一份(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见附件2) 注: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审核时间和程序 1.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4日-19日2.审核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者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研招办通知申请者,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下一步的综合考核;

(2)各学院(中心)的综合考核.考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外语能力、专业基础、专业及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至少有一部分须采取面试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中心)于11月16日前公布在本学院(中心)网页上,请考生自行查看.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六.录取 1.各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结果.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 3.拟录取名单经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它单位. 七.监督监察 学校纪检部门将对"申考"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察.各部分考核过程要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保证考核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对在综合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考生申请和综合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116029) 联系人:兰老师,侯老师 联系

电话:(0411)82153737 传真:(0411)8420262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导师通讯录

2、辽宁师范大学2018年攻读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表格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