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2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天津蓟州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拟租赁天津市蓟县上仓镇东塔庄村西南土地建设大型沼气工程项目,项目四侧均为农田.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预处理池1座、全液相高效厌氧反应器3座、沼液净化器3套、沼液池1座、办公室及净化间等附属设施.项目拟于2017年4月开工,预计2018年12月投入使用.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蓟州地区规划要求.我局分别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情况和拟审批意见有关情况在蓟州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无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以及运营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严格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
重点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
优化工艺设计,严格控制工艺过程;
加强厂区绿化,确保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3、沼气锅炉和发电机组沼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燃气锅炉)中相关要求.
4、沼液贮存池和废水事故应急池须做好防雨淋、防渗、防漏及运行管理工作.
5、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源采取安装隔声、消声、减震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6、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去向,避免二次污染.对可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膜分离装置产生废膜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7、沼液和沼渣进行综合利用.
8、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9、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行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