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07-02

(四)外国籍、港澳台籍职工.

二、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怎样计算? 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按照会员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 个人支付金额 累加后,减去其间商业保险、单位二次报销等金额. 以下不计入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 1.在医保定点医院以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既在药店、非医保定点医院产生的费用;

2.收费单据中的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等部分. 示例: 1. 天津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治疗: 备注:只计算票据方框内 个人支付金额 . 2. 天津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备注:只计算票据方框内 个人支付金额 .无法提供住院收费单据的也可用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 代替. 外省等其他医疗费单据计算可参照此两表中个人支付项目执行.

三、发生意外伤害、异地就医等需要会员个人先行垫付的医药费总额怎样计算? 意外伤害或异地就医等需要会员个人先行垫付的,应减去意外伤害附加险赔付和医保报销金额后,再减去其间商业保险、单位二次报销金额,进行累加计算. 意外伤害附加险的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结案报告 、异地就医的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审核支付单 等单据也应作为佐证资料上报留存.

四、一年医药费的起止日期怎样计算? 起止日期可按1月1日至12月31日或6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计算.职工可自主选择其一.逾期产生的医药费不予累加. 会员一年享受一次救助,医药费单据不得重复计算. 原则上,相关区局集团公司应于4月15日前上报职工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费用;

10月15日上报上一年度6月1日至本年5月31日的医疗费用.

五、大病救助资金能补办吗? 答:能补办.相关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应该对符合条件的大病会员及时救助,并按照办法要求向市总工会上报.符合条件但因会员未及时上报等原因未能救助的,可以补救助,但最长不得超过应救助时间1年.超过1年的,不给予救助.比如,2019年,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超过6万元,应在2020年对会员给予救助,最迟可延续到2021年救助,过期不再救助.

六、会员住院入院日期在一年医药费起止日期内,出院或医药费结算日期超出起止日期的,医药费怎样计算? 此等特殊情况可按照对会员有利的原则,将超出日期的医药费也计算在内.

七、会员如遇特殊困难,可以申请救助资金提前拨付吗? 可以.救助金由相关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先行垫付.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对特殊情况的大病会员救助材料应及时审核,符合规定救助条件的,报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将救助资金拨付到职工工会会员卡等银行卡中.会员因死亡等特殊原因无法拨到银行卡的,可划拨至会员直系亲属银行卡,并附相关说明留档备查.

八、工会会员在职证明必须提供吗? 1. 有工会会员卡的在职职工可提供工会会员卡正反面复印件代替. 2. 特殊情况下,会员需按照基层工会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九、本办法实施后,退休人员在退休的当年能否享受救助? 答:2019年后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在退休当年可享受一次救助.

十、本办法实施前符合条件的大病会员能否享受救助? 答: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广大职工会员的关怀,对大病会员实施追溯性救助.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额考核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救助.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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