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交管〔2016〕136 ?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推动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公安部修改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 安? 部2016年3月21日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第一节 初次申领

第二节 增加准驾车型申领

第三节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第四节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第五节 学车专用标识

第三章 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一节 换? 证

第二节 补? 证

第三节 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一节 满分考试和审验

第二节 重点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按照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岗、考试岗和档案管理岗.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受理申请后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数据库规范和信息代码标准建立计算机管理数据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信息采集和签注标准,将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打印有关证、表.按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印章标准使用印章.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第一节 初次申领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

属于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审核超过有效期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

申请人属于自学直考的,可以一并审核申请签注学车专用标识的材料.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属于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核查确认申请人具有曾经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和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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