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2

诚信示范企业评定阶段(自2015年6月26日至7月5日);

总结上报阶段(2015年7月10日前).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须据实报送年审书面材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审又拒绝整改的单位,以及在年审中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年审和诚信评价地址及联系 地址: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治淮路706号区人社局5楼) 联系人:时佳 张震 联系

电话:0552-3040223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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