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产业厅 新教职成〔2008〕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 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所属职业院校: 为提高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自治区教育厅分别于2003年和2007年下发了《关于在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的通知》(新教职成[2003]14号)、《关于在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的通知》(新教职成〔2007〕1号)文件,旨在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学工作,提高学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技能水平,推行职业资格证书.

几年来,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工作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学生就业竞争能力,促进了就业,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各中等职业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向社会输送了大批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合格人才. 为继续深入开展好此项工作,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将在今年适当时候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实施办法》.为做好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对象的界定和要求 考核对象为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各类高等院校中专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均要报名参加考核.职业高中学生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可自愿参加考核,自2010年起,职业高中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成绩作为核准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关于考核的组织机构 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信息产业厅联合举办,自治区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自治区信息产业厅所属的新疆计算机培训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考核办),负责自治区所属院校的考点设置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州、市教育局设立相应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地、州、市考核办),负责所属地区考点设置和当地的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点设置情况应向自治区考核办备案.

三、其它事项

(一) 根据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对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见附件

1、2).

(二)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工作,今后所有考核文件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信息产业厅三家联合下文.

(三)自治区将在2008年下半年组织编写《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能力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指南》,并统一指定计算机考核教材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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