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2 |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合肥市有关政策,制订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依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一期红线范围(铜陵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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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9栋房屋)进行征收.
二、征收主体 本项目征收人为瑶海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实施单位为铜陵路街道,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合法有效房屋的认定 (1)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证照所确认的房屋面积和用途,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应当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合肥市直管公房租赁证或者租凭协议)和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所有权证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所载内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内容为准. (2)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1986年航拍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结合1986年前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予补偿,1986年底前地形图无标注的,可以结合1986年后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予补偿. (3)合法有效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测绘为准. (4)违法建筑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四、安置方式 此次征收涉及的合法有效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异地产权调换.
(一)国有土地住宅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按本征收项目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乘以应予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含政策性增购面积)计算,但应扣减政策性增购面积的增购价款.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公摊系数(暂定为1.3) 政策性增购面积为被征收人每户可增购15O建筑面积,增购15O建筑面积后仍不足50O的,增补至50O的建筑面积.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本征收项目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应予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含政策性增购面积)-政策性增购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建筑安装成本价(产权调换房屋建筑安装成本价暂定为2680元/O). 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由群众选取的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测算评估,评估时间点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二)国有土地住宅产权调换. 选择异地产权调换的住宅,按合法有效的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
1、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住户,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后,按产权调换房屋的实际公摊系数及异地面积调整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在此基础上被征收人每户可增购不超过15O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建筑安装成本价(2680元/O)结算.
2、被征收人房屋面积增购后仍小于项目最小套型的(最小套型建筑面积为50O),可以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680元/O增补至最小套型.
3、安置房建筑面积在两个套型之间的,可允许上靠就近档次套型,补足面积按建筑安装成本价2680元/O结算.
4、房屋异地产权调换地点为龙祥家园.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及附属物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