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2 |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含山县国土资源局,由含山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条件详见含山县住建局文件含住建村规【2017】10号.
(一)地块位置:含山工业园区
(二)地块范围:详见附图;
(三)出让面积:11095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1
(六)建筑系数:≥40%
(七)投资强度(万元/亩):≥150 亩均税收(万元/亩):≥15
(八)绿地率:≤15%
(九)建筑层数与高度:五层及五层以下
(十)使用年限: 50年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为1年 (十二)周边道路含山工业园区负责在一年内建设. (十三)土地开发程度:规划范围红线以内地下主水管、地下管线、地上架空电线等,由含山工业园区负责动迁,但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平整和道路、管路铺设以及其他设施改造、建设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解决. (十四)土地交付:含山工业园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4个月交付土地给受让方. (十五)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 (十六)未经县政府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十七)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十八)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下午5时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8万元.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26日到含山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竞买报价单;
(5)授权委托书;
(6)成交确认书;
(7)宗地界址图;
(8)宗地规划设计要求;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26日,到含山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保证金的证明和银行的资信证明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