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2 |
2.超过框架协议约定价格收费的;
3.提供虚假发票的;
4.未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
5.被采购人投诉并经大兴区财政局查证属实的;
6.未按时参加大兴区财政局组织的培训及召开的会议的: 7.不积极配合大兴区财政局综合考核、监督检查及管理的;
8.违反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
七、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大兴区财政局有权终止本服务承诺书并取消我方在大兴区的法律定点服务服务资格,对于由此给我方造成的损失大兴区财政局和采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大兴区财政局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我方应负赔偿责任: 1.我方发生本服务承诺书中第十六条所列违约行为达到2(含)次以上的;
2.我方被采购人投诉违约,经查属实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3.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或政府采购形象的;
4.我方服务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已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
5.采购人反映我方在服务有效期内出现违约,经查属实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6.我方将此法律定点服务资格向第三方转让的;
7.出借其法律定点服务资格为无此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结算的;
8.我方未按照大兴区财政局要求接受检查及考核的;
9.我方在考核中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
10.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行政主管机关考核不合格的;
11.北京市采购中心与我方解除框架协议,或者取消我方法律定点服务资格的. 十
八、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大兴区财政局将我方在大兴区法律定点服务的业绩统计和违约情况及所接受的处理结果报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
九、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如我方违反本服务承诺书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
十、我方对获知的所有信息及资料中涉及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具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二十
一、本次法律定点服务资格的有效期自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新一期大兴区法律定点确定之日止.我方承诺有效期内不会擅自终止服务资格,否则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
二、本服务承诺书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我方的投标文件作为本服务承诺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十
三、本服务承诺书一式叁份,大兴区财政局贰份,我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 主营范围(中标包号及名称) 业务联系人:座机:手机: 六政局区购人签订服务合同,传真: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