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2
2018年桦甸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带徒工程" "好师徒"评选活动安排意见 桦教培字【2018】17号 为深化落实骨干教师"带徒工程"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各级骨干教师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骨干教师"带徒工程"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好师徒"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2018年参加桦甸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带徒工程"中的师徒对子.

二、名额分配 本年度带徒结对少于15对的学校申报1对师徒;

带徒结对大于或等于15对且不超过30对的学校申报2对师徒;

带徒结对大于或等于30对的学校申报3对师徒(以2018年各学校上报培训部的师徒结对基数为准). 考核权重 "带徒工程"材料部分占40%;

徒弟课堂教学占40%,师傅 微课占20%.师傅的微课可按"我的教学主张""我对徒弟说""我的带徒主张"等选题制作.

四、参评方式 个人申请,校级考核,学区复评,市级终评的方式.

(一)个人申请 参加2018年参加桦甸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带徒工程"的师徒对子,自愿申请.参与评选的师徒完成工作任务赋6学时6学分.

(二)校级初评 学校按"带徒工程"拜师协议书中师徒所履行的相应任务量化考核,按成绩排序,按推荐数量上报参评人员,将上报师徒对子的材料上交培训部,进行考核赋分.将附件1 2018年桦甸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带徒工程""好师徒"申报表、纸质文本、电子文档,上报培训部. 师傅上交内容:指导徒弟成长提高计划、示范课材料、听、评、导课记录(详案点评)、教学反思及试卷分析. 徒弟上交内容:个人成长提高计划、听课记录、二次备课、试卷.注:(过程材料要真实、规范、要有批注、有创新)上报时间:11月27日前.

(三)学区复评 1.各学区对所有参评师徒对子进行徒弟课堂教学及师傅微课进行考核赋分,徒弟课堂教学占40分,师傅微课占20分. 2.各学区要组建评委小组,制定评价标准,对参评优秀师徒对子考核量化,上报培训部.

(四)市级终评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师徒对子上交的活动材料赋分结果及学区复评的赋分结果,双项综合评定.

五、表彰奖励 通过评选对成绩优秀师徒的师徒对子,进行表彰.

六、相关要求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尉青志 副组长:李晓晶 刘贵华 张连久 成员:孙国旗 黄锦顺 高云各学区的学区长 2.各校、各学区学区长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要组建由业务领导组成的"好师徒"评选领导小组,对本校、本学区参评的师徒对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高云 联系

电话:1588622843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8年桦甸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带徒工程""好师徒"申报表 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 培训部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2018年桦甸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带徒工程""好师徒" 申报表单位 学科 师傅姓名 徒弟姓名 师带徒工作总结:(可加附页) 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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