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2 |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
电话:15725920101. 2.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等.由申请人在窗口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15725920101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
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
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区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考核科负责对区交航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③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区交航局窗口
电话:15725920101 区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考核科:0537―5660868 信箱: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 邮编:272000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89号,联系
电话:0537-5661552
四、表单填写 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
2、附件3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济宁市任城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机动车维修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 窗口转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 附件2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机动车维修经营:汽车整车维修) 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 申请人住址 及邮政编码
272000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委托代理人 的姓名及 联系方式 姓名:身份证号:
电话: 邮编:272000 电子信箱:手机: 申请的交通 行政许可 事项及内容 申请许可内容 请在 内划 √ 经营业务:小型车辆维修经营 大中型客车维修经营 大型货车维修经营 经营类别:一类维修经营业务 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申请材料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