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2

四、相关规划 (1)《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 (2)《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4)《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2010-2020年)》 (5)《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大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大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8)《大方县旅游产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2016-2020)》 (9)《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 (10)《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 (11)《毕节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2)《大方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完善《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优化大方县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重点落实对千亩以上坝区及其他优质耕地的保护,严格保护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合理安排退耕还林,保障生态屏障建设用地.

三、统筹兼顾、两减一增 在全市实现 两减一增 的情况下,确保大方县耕地保有量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四、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五、协调发展、突出重点 贯彻落实大方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充分衔接城镇体系、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旅游、大数据、大健康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向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给予倾斜.

六、多规融合、公众参与 充分衔接相关规划,探索推进多规融合,制定符合大方县实际的规划方案与实施措施,广泛听取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四节 规划层级、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层级与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层级为现行大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与《大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规划范围一致,为全县行政管辖范围,即全县所辖10镇26乡,土地总面积为350011.02公顷(3500.11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调整以现行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以2014年为基期,规划调整完善的期限为2015-2020年.

第五节 数据来源

一、经济社会数据:采用大方县社会经济统计年鉴.

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遵循统一的标准、时间、底图、用地分类和成果要求,保持规划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现实性.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采用《大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及数据库数据.

第六节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大方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统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应当符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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